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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09-07 | 奥运会门票转让规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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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让 开闭幕式门票只能转一次

门票可合法转让。如果转让的是开闭幕式门票,必须经北京奥组委批准,并按照北京奥组委制定的门票转让政策办理有关手续。

北京奥运票务中心将于2008年7月开始受理门票转让申请,至仪式开始前3天停止办理。

其中,奥运会开幕式门票转让手续办理业务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8月4日,奥运会闭幕式门票转让手续办理业务截止时间为2008年8月20日。

值得注意的是,奥运会和残奥会开闭幕式门票只能转让一次,转让方必须是原始购票人。

另外,购票人领取门票后,需自行负责保护所有的门票,北京奥组委不为丢失、被盗、遗忘、破损及损坏的门票提供补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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